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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材料

时间:2024-02-17 10:42:30
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材料[此文共1983字]

不负韶华梦为马,匠者仁心放光华

——记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材料

人物档案:

黄庆华,男,1976年11月出生,中共党员,从事审判工作22年,现任灵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。多次获得办案标兵、优秀法官、优秀共产党员、青年卫士、个人嘉奖、个人三等功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,2019年被评为“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”。

“拼命三郎”心中有尺度

长年坚守在刑事审判一线,黄庆华主动承担了庭里的大部分重大、复杂和疑难案件,工作日经常加班到深夜,周末也总能在办公室看到他的身影,同事戏称他为“拼命三郎”。

“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,做出合法公正的判决”,是黄庆华对自己最基本的要求。他常对庭里的年轻干警说,我们要把每一个案件都看作是‘大’案,要认真谨慎对待每一件案件。因为司法案件中万分之一的错误,对当事人来说却是百分之百的伤害,甚至会影响当事人的一生。

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开展以来,灵山县法院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,依法严厉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。而该类案件往往涉案人员多、卷宗材料多、涉及的犯罪事实多,审理工作难度要比一般案件大得多。黄庆华不惧难、不避难,主动作为,带头把这块“硬骨头”啃了下来。

在主办灵山县法院受理的第一起涉恶案件即陈某权等5人涉嫌寻衅滋事案件时,为了能及时、高效地审结该案,他每天加班加点阅卷,到看守所对被告人进行提审,认真审查证据材料,主动联系辩护人听取意见,整理简洁明了的庭审提纲……可谓是做足了庭前功课。在庭审过程中他坚持以公正之心,运用娴熟的庭审技巧引导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开展辩论,确保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。在庭审结束后,他多次召集合议庭进行合议,加班加点撰写出了共23页13154字的一审判决书并及时完成宣判。

该案宣判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,并在自治区高院开展的全区基层法院“三个一百”评比活动中荣获“百个优秀庭审”。在说起办案过程中的艰辛时,黄庆华总是一笑而过,他说:“涉黑涉恶案件性质恶劣,社会影响大,老百姓深恶痛绝,作为刑事法官,我们有责任尽快审理结案,早日将犯罪分子绳之于法,还一方安宁。”

“铁面包公”心中有柔情

“扬眉剑出鞘”,对刑事法官高擎正义之剑惩恶扬善的想象,莫过于此。然而,刑事法官并非只有这铁面无私这一面。法庭上的黄庆华严谨理性、严肃公正,但铁面无私的外表之下有着一颗温暖的心。

“被告人梁某,你对公诉人指控的事实和理由有无异议?”

“没有异议。”

回答黄庆华的是一名卧床的被告人梁某。2016年11月15日至17日间,灵山县檀圩镇的梁某在没有向林业部门申请办理《林木采伐许可证》的情况下,雇请何谋等人将其种植在山岭的巨尾桉林木进行砍伐。经鉴定,梁某砍伐的巨尾桉林木面积为0.53公顷,立木蓄积量为33.86立方米。后梁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。在取保候审期间,梁某发生交通意外事故,导致其受伤瘫痪在床,无法下地行走。

案件受理后,黄庆华认为让被告人到庭参加庭审十分困难,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不能因为身体受伤、活动受限等因素就逃脱法律的制裁。于是,在与检察院沟通后,黄庆华便把庭审现场搬到了梁某家中。虽然没有高悬的国徽、没有威严的审判台,但庭审的庄重性、法律的严肃性并未打折扣。梁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,会尽快缴纳罚金,并一再感谢法院的人文关怀。

常言道:“法安天下、德润仁心。”黄庆华认为,刑事审判应惩恶扬善,但也可温暖人心。他是这么想的,更是这样做的。在审判活动中,黄庆华总是坚持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的方针,在庭审前充分了解犯罪嫌疑人的“过去”;在庭审过程中对他们进行温暖又深刻的教育;庭审之后,深入他们的社区、家庭,对他们进行帮教回访,帮助他们早日回归社会。

“普法老师”心中有大爱

“有不少犯罪分子根本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,也没有想过自己做的事会有那么严重的后果,往往是这种对法律的无知,才导致他们走上犯罪道路。”审理的案件越多,黄庆华越觉得事前普法的重要性,于是便当起了“普法老师”。

低田教学点是檀圩镇甘梅小学下设的一所分校,偎依大山深处,自然条件艰苦。学校教职工只有4人,全校仅有的五十六名学生大多数属于留守儿童。这里的孩子懵懂单纯,教师希望学生能接触更多课堂之外的法制教育和安全知识。偶然得知这一情况后,黄庆华总是选择每学期的开学季、假期前后、“六一”儿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,带领刑庭的干警来到低田教学点开展普法活动,这一坚持,黄庆华就已经坚持了三年。

“送法”进校园、“禁毒庭审”进社区、“扫黑除恶”普法专场、“蓝丝带˙平安法治进万家”……递普法资料,解答法律问题,说法律常识,讲法治小故事,黄庆华总是冲在在普法的第一线。哪里有需要,哪里就少不了他活跃、忙碌的身影。

黄庆华说,“我最大的心愿,是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,把法律知识传递给更多的人,让更多的人学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,从源头上尽量减少和避免违法犯罪的发生。”

作为刑事审判庭的“领头羊”,黄庆华还积极发挥“传帮带”作用,在他的带动和影响下,灵山县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宁彩霞、李媛等一批法官和助理也俨然成为能够独当一面的普法能手。2019年,该庭利用工作之余就开展了“让庭审走出法院”、“送法进企业”等各种形式法律宣传活动共计34场,让全县数十所学校、数万师生及群众近距离感受法治的力量,以实际行动用不同的方式传播法治正能量。

经过22年的积累沉淀,黄庆华用数十年如一日的付出与奉献诠释了什么是不负韶华,用平凡执着的坚守展示了初心和梦想的力量,用追求极致完美的工作态度和为民情怀绽放最美光华。也正是有千千万万个黄庆华般的法官,才能共同汇聚成普照大地的司法阳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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